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奥巴马,即将登场的首位美国黑人总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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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8-11-23 21:24:00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  2008年,有着非洲黑人血统的美国伊利诺伊州参议员巴拉克·奥巴马像一头非洲狮子搅动着美国的政坛。他似乎有神奇的魔力,可以一呼百应,颠倒众生。有人说他是新时代的肯尼迪。有人说他是新时代美国梦的代言人。有人折服于他的演讲魅力,将他与林肯和马丁·路德-金相提并论。有人化用美国国歌的话,认为奥巴马是个受到“上帝垂青的人”。究竟是什么原因使上苍对这位黑白混血儿如此这般的格外垂青呢?

  黑人父亲白人母亲

  奥巴马是个黑白混血儿。

  奥巴马这个名字和恐怖分子奥萨马的名字仅一字之差,这个名字来自他的父亲,他父亲的家族确实有伊斯兰文化背景,奥巴马的父亲来自东非肯尼亚。

  奥巴马在其自传《我父亲的梦想》中写道:“我的父亲与我身边的人完全不同——他的皮肤像沥青一样黑,我的母亲却像牛奶一样白——我对这一点印象深刻。”

  奥巴马具有一半的非洲牧民血统,他的父亲老奥巴马生于肯尼亚西部尼安萨省一个牧民家庭,属于肯尼亚第三大民族卢奥族。他在肯尼亚时就娶了第一个妻子,并育有两个孩子,儿子罗伊和女儿奥玛。老奥巴马还与另一名肯尼亚妇女生过一个儿子。

  后来因为一个很偶然的机会,老奥巴马于1960年去美国夏威夷读书,在那里与奥巴马的母亲雪莉·安·邓汉姆相遇并结合,生下奥巴马。

  奥巴马的母亲说,老奥巴马在和她结婚的时候确实已经与肯尼亚的老婆分开,但“由于乡村婚礼无需办理正式文件,所以他们的离婚也没有文件证明”。

  1963年,老奥巴马前往哈佛大学攻读经济学博士,因为是穷学生,所以没有带妻儿前往。长期不在一起后两人感情关系破裂。博士毕业后,老奥巴马和一个名叫露丝的美国女子结婚,露丝成为他的第三任妻子。老奥巴马博士毕业后带着露丝回到肯尼亚,在肯尼亚,露丝生了两个儿子,其中一个儿子死于车祸。

  老奥巴马是怀有报国的理想和政治雄心的,他返回肯尼亚后在政府部门工作,由于性格耿直经常提意见,得罪了政府高官和上级,他被逐出政府部门,他想去石油部门工作,他原来的政敌让他去不成,无奈之下,他只能去一个很小的水利部门谋职,收入也不好。住得也很差。这时从美国跟来的妻子露丝对现状极为不满,两人于是分手。老奥巴马的脾气变得十分暴躁,经常借酒浇愁。

  终其一生,奥巴马只与父亲一起相处过一个月。那次是老奥巴马在肯尼亚过得很失意后再次回到美国,在这之前。老奥巴马的第二个白人妻子露丝已离开了他,老奥巴马想和奥巴马的母亲雪莉破镜重圆,但是奥巴马的母亲已经和印尼的丈夫结合。老奥巴马以探望奥巴马的名义住在奥巴马的外公外婆家。

  1982,老奥巴马在肯尼亚死于车祸,死后就埋在村内。奥巴马没有去肯尼亚参加葬礼。得知父亲死讯的那个晚上,奥巴马做了一个有关父亲的梦,梦中他们相见时,俩人热烈拥抱,奥巴马开始抽泣,父亲对他说:“我经常想告诉你我有多爱你。”醒来后,奥巴马发现自己还在流泪,那是他第一次为父亲流泪。

  “街头混混”

  在奥巴马奋起反抗心中的自卑感和堕落的冲动之前,他经历过一段街头混混的生涯。2008年初,当奥巴马和希拉里的选战如火如荼地进行着的时候,希拉里的支持者、黑人娱乐电视的创办人鲍勃·约翰逊站出来批评奥巴马说,“当克林顿和希拉里满怀热情地参与黑人事业,奥巴马还在某个街区酗酒吸毒呢。”一位南卡罗来纳议员认为这是对奥巴马严重的人身攻击。对此希拉里表态说,鲍勃·约翰逊的话只代表他个人的观点。

  奥巴马在自己的传记里对自己一度曾酗酒吸毒的经历毫不讳言。他在自己的自传《我父亲的梦想》中回忆说,“我在十几岁的时候是个瘾君子。当时,我与任何一个绝望的黑人青年一样,不知道生命的意义何在。”他抽大麻也用过古柯碱,也经常酗酒,还吸烟。“我希望这些东西能够驱散困扰我的那些问题”。他曾在夏威夷海滩和印度尼西亚街头游荡逃学,“过了一段荒唐的日子。做了很多愚蠢的事”。“中学时候的我是每一个老师的噩梦,没人知道该拿我怎么办。”

  有趣的是,前总统克林顿年轻时也抽过大麻,与奥巴马不同的是,诚实的奥巴马大大方方说他抽大麻的往事,不诚实的克林顿则说他年轻时抽大麻时尝试了一下“但未吸进去”,这样的自我撇清成为美国人的笑柄。

  不过,尽管奥巴马早已告别了早年的放浪生涯,并且已经将自己的经历坦诚相告给世人,他小时候的这段经历仍然给他2008的竞选活动带来负面影响。奥巴马高中时代的多名玩伴披露,在夏威夷就读高中时,他不仅终日逃学并吸毒成瘾,还以其放荡不羁的性格和英俊外貌获得了不少女生的好感,并在17岁时与一名美丽的女生坠入爱河。但奥巴马仍经常背着女友拈花惹草,令女友伤透了心。1979年毕业前夕的一个高中舞会上,他竟干脆将已经交往了1年的女友甩掉,闪电般地与一名只有15岁的金发白人女孩开始交往。当有天晚上奥巴马搂着15岁的金发女友出现在舞会上时,所有人都被这位金发少女的美貌惊呆了。舞会结束后。兴奋到极点的奥巴马立即和这名尚未成年的女孩前往酒店开房!不久后,这位美少女也和奥巴马的前女友一样遭到抛弃。

  还有更离谱的事情。2008年2月,奥巴马小时候的玩伴,一位日非混血的毒贩凯斯·卡库伽瓦威胁奥巴马说,如果不给他一笔钱,他就捏造关于他过去的故事,破坏他的形象。30年前,奥巴马和凯斯是一对好朋友。两个混血的小学生同在夏威夷一家私立精英小学读书,课余他们一起打篮球,一起去黑人社区玩耍。30年后,奥巴马成了参议员,而47岁的凯斯刚从监狱里放出来,无家可归。凯斯听说奥巴马在竞选总统,便打电话开口向奥巴马要钱,还威胁说否则就要捏造关于他过去的故事。奥巴马非常惊讶,他告诉凯斯,自己马上要参加一个竞选活动。事后,奥巴马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。他的老朋友遇到“严重的问题”,而且他的困难是“一种羞耻”。随后,奥巴马又不无痛苦地说:“突然之间,所有跟我的生活有过丝毫联系的人,都被放到了报纸的头版,在放大镜下细细观察。”

  竞选美国总统

  2006年,奥巴马作为一位很有前途的政治明星冉冉升起,他成为美国《时代》周刊的封面人物,封面上赫然写道“下一个总统?”在2006年10月的电视访谈节目《会面新闻界》中,奥巴马表示自己可能会参与2008年的总统竞选。民主党参议员理查·杜宾和伊利诺州审计长丹尼尔·海恩是2008年奥巴马总统竞选的早期倡议者。

  2007年2月10日,奥巴马在伊利诺伊州首府斯昔林菲尔德正式宣布竞选2008年美国总统。他在演讲中说:“在林肯呼吁结束分裂、团结一致的老议会前,美国人的希望和美国梦仍在继续,今天,我郑重宣布竞选美国总统。”奥巴马演讲的选址大有深意。10年前,他在这里当选伊利诺伊州参议员,从此开始职业政治生涯。更重要的是,这里曾是美国前总统亚伯拉罕·林肯的“地盘”。林肯曾在伊利诺伊州议会从政8年,并于1858年在那栋老建筑内发表著名演讲《分裂的房子》。这里也是林肯参加1860年总统选举的竞选总部。

  奥巴马借用林肯的政治符号遗产。寓意是很明显的,一是为了博得黑人的好感,二是为了博得草根阶层的好感,三是为了博得一切反对种族歧视支持人类平等权利的人的好感。在演说中,奥巴马发出变革的呼声:“我在学习华盛顿政治做派上投入时间不多,但我很早就意识到,华盛顿的做派,必须变革。”借鉴肯尼迪总统当初的名言“火炬已经传给新的一代”,奥巴马在演说中也发出同样的呼喊“任何时期,都有新的一代涌现,完成需要他们承担的任务。今天,我们再次听到召唤,现在是我们这一代人做出回答的时候了。”

  2007年,人们总认为奥巴马的肤色是个问题,但随着选举的开展,特别是在第一场预选所在的、白人人口占95%以上的艾奥瓦州,奥巴马一举取得开门红,这给奥巴马带来了信心,奥巴马捕捉到了一种超越种族狭隘的自豪感。奥巴马在自人家庭养大。所以他和“苦大仇深”、动不动就以种族歧视说事的传统黑人民权领袖形成了鲜明的对比,这是他受白人选民拥戴的原因。在这之后的竞选演讲中,他多次提到,如果人们发现美国的第44届总统有个“好笑的名字”,他们会改变对美国的看法,美国人也会对自己刮目相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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