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怀念躲在他日记里的那个自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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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8-1-18 10:24:31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正序浏览 |阅读模式
  周小萌再也没有爱过一个像唐葛那么无聊的人。

  那天她坐在一家粤菜馆里,面前的男同事滔滔不绝。她突然就想起唐葛,于是没头没尾地问同事:“一个人每天写日记,但只是单纯记录吃过的饭和走过的路,是不是很无聊?”同事想了想,说有一点儿。

  周小萌笑笑,继续吃着面前的咖喱饭。初春的窗外,树木泛绿,她想起自己以前最不喜欢吃的就是它,口味辛辣,吃完还有满身去不掉的咖喱味。但唐葛爱吃,他可以一日三餐都吃咖喱饭,单调乏味,如他本人一样。但就是那样一个极度无趣的人,却让周小萌爱了八年。

  跟他一样无聊的人,周小萌还在一本书里见过,那个店员将每个顾客出现的时间和名字,以及座位和穿戴嗜好,如同登记表般完完整整地记录了下来。那本被称为花名册的笔记本,最后被送给了书中的主人公,他透过册子,找寻着一个消失的人。

  唐葛没有消失,她知道他位于三环的工作室的坐标,她也知道他住在哪栋公寓楼。那些地址,早已在周小萌心里走过了千万遍。她有时能从人潮里看见唐葛下班后匆忙走下公交车的身影,有时又能看见他从后街居民区出来在水果摊挑选橙子的背影。

  周小萌初识唐葛的那年,他说自己已走了一千九百多公里,可以横跨半个中国;后来他说,自己走过的路程,可以绕地球一圈。这和他爱记录食单和路程一样无聊。

  而她就喜欢他的怪,喜欢他总做一些无聊的事。比如把球鞋改成凉鞋;比如走路永远只走右边;再比如,把她扔掉的试卷捡回去,在所有错题处用红字加一句“笨蛋”,然后在第二天放在她的课桌上,看着她气急败坏的样子,独自扶着墙笑得小虎牙都露出来了。所以,当他还没告白的时候,她先告白了。她说:“你这个怪人,谁会喜欢你啊,除了我。”

  爱可以让人毫无原则。跟他在一起的那年,周小萌几乎做遍了所有奇奇怪怪的事。唐葛是理科男,却偏偏热爱摄影。大三实习的时候,他被派去昆明,寒冬中身在保定的周小萌,瑟瑟发抖地告诉他,新闻上说中国以西能看见罕见的“天秤座流星雨”。他将信将疑地坐在旅馆的屋顶,架着“冲天炮”的镜头,手里握着遥控按钮,抬头望着夜空。三个小时后,他在电话里咆哮起来:“周小萌,等我回去跟你算账!”连个鬼影都没看见,穿着短袖的他,却被蚊子叮得满身是包。

  听说人最多可以活三万天。他们分离的那天,周小萌只在他生命里占据了两千九百天。这个眼界开阔的男生,眼里早已容不下小家碧玉的周小萌,出国深造的那天,他说,别等我了。

  他离开的那个冬季,周小萌被调派北京的通知下来了,来北京与他共同奋斗的计划,她蓄谋已久。最后惊喜变成了惊痛,她发现自己永远追不上他的脚步。

  周小萌记得那年他流星没拍到,倒是拍了很多红色屋顶的照片回来。他说,我们以后就买那样一个房子。后来,他位于三环的工作室就改装成了那样,在遍地都是高楼大厦的地方,矗立着一个红磨坊,怪得可爱。她也是在偶然经过驻足的时候,才发现老板是他。他回来了。

  于是,周小萌开始习惯傍晚去红磨坊旁的茶馆坐坐,看着他下班,看着他买咖啡,观察他用哪只手打电话,哪只脚先着地,脑海里演习着无数遍巧遇。可最终,这些都敗给了缺乏勇气。或许,她想念的人,不是他,而是那个躲在他日记里,曾经勇敢无畏的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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