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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怎样告别中二时代的西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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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10-20 11:06:54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  上周末回家,无聊地翻箱倒柜,无意间翻出了初中时的日记,只见几个大字映入眼帘:沈佳宜我爱你。看得我面红耳赤,心想:谁这么不要脸。然后做贼心虚地瞄了眼日记本封皮,“西北吴彦祖”的真名跃然纸上。

  于是,我的脸又红了几分。毕竟,喜欢沈佳宜是积压在我心中多年的小秘密。何况,堂堂西北吴彦祖自懂事以来还没有说过这么肉麻直白的话。

  红着脸,我把回忆拉到了初三。

  初三的我是一个刚刚进入青春期的非主流小脑残,整天将大把的时间花在QQ空间上,看见类似“是中国人就转”“抵制日货”等这类情绪代入感极强的杀马特说说,会不由自主轻轻地抖一抖小手,自豪地点下“转发”。或者突然脑洞大开想到了一个好网名,赶紧用破烂的诺基亚手机改名,网名都大同小异,比如宝贝の甜心、那年夏天的花开、如此青春年华……现在想来,真是羞耻。

  我还在初三那段最二的日子里接触了摇滚乐,那段时间,我用不多的私房钱在某宝上买了黑T、高帮靴,留了鸡冠(鸡窝)头,还准备扎小辫,活脱脱一个充满浓浓朋克金属雷鬼气息的摇滚少年。路过西大街弹吉他卖唱的小伙子,还假装很是“内行”地给他竖个中指,大喊一句“rockandroll”。自我感觉帅气而精准,碾压众生,惹得周围姑娘对我连抛媚眼。

  曾经傻缺的我以为杀马特和摇滚乐就是一切,直至我看了《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》,记住了沈佳宜那张让我口水流一地的脸,才发现我错得离谱。

  去他的是中国人就转!去他的摇滚乐!

  当一个傻缺不再傻缺,无数的热血涌上了头,我开始变得疯了一样努力,浑身上下充满着斗志。

  可以这样说——

  没有哥伦布,就没有新大陆;没有沈佳宜,就没有今天的西北吴彦祖。

  于是,人类的光辉历史长河中,因为西北吴彦祖的蜕变,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!为了沈佳宜,我开始好好学习,说服爸妈不去学校,把自己锁在卧室,刷卷子背单词记公式,当然还想念着沈佳宜,但机智的我已经明白,不学习、不考一个好学校,和沈佳宜谈什么未来?

  我开始剪掉鸡窝头,换了个清爽自然的发型,西北吴彦祖初现雏形。我在小区旁边的小树林里烧掉了破耳机、穿臭的高帮靴和黑T,告别了那个自认为牛到吃屎的二货,因为我有沈佳宜。

  我不再叛逆,不再顶撞父母,试着去理解他们的用心良苦,帮着他们做家务……我明白,沈佳宜的父母看到女婿这么懂事孝顺,嗯,还帅,会毫不犹豫地把自己养的白菜让我拱。

  因为努力学习,我考上了保送,这意味着中考前的3个月,别人在埋头写题,我可以看《那些年》重温自己和沈佳宜的点点滴滴。我换了发型,整个人焕然一新。告别杀马特,成为雁塔区区草,为将来晋升为西北第一男神打下了坚实的基础。

  坚持苦练篮球,让我变成183cm的乔丹,后仰跳投,极限拉杆,陀螺转身,无一不会,无一不精,每次出场都能引发妹子们阵阵叫好。

  当然,这一切,都是因为《那些年》里的美丽女孩——沈佳宜。这应该是我,从小到大干过的最让人感动的事情了吧。因为沈佳宜,我通过自己感动上天的努力告别了中二,成为颜值高、身材棒、体育强、气质佳、性格好、会才艺、懂幽默、爱生活的西北第一男神。现在我还想着,要是沈佳宜看到我这么喜欢她,会不会爱上我,和我私奔?想到这儿,坐在电脑前噼里啪啦打字的我嘴角露出了一抹微笑。

  在我女朋友出现之前,就算沈佳宜有一天变成小笼包,不再漂亮人老珠黄我都会死心塌地爱着她。

  毕竟,她就是我的青春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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