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生感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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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曾那么手忙脚乱地爱过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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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8-1-3 18:06:27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  ——·1·——

  跟那谁的认识,就起来很奇妙。我们不是一个高中的,虽然同在杭州,但是相隔十五六公里的路,这对高中生来说无异于千山万水。当时杭州新开了海底捞,人太多,朋友眼尖,发现一桌上有熟人,主动去打了招呼,我们就这么拼了桌。

  那谁没理我们,正襟危坐着,说过年要去灵隐寺,因为寺里有他干爹。

  “你认了和尚做干爹啊?”

  “不是,是一棵树。我小时候身体很差,算命先生说,要认一棵树做干爹,才能逃过这一劫。那树还是他指定的。所以我每年大年初一,都得去寺里看我干爹。”

  所有人都笑了。追问他细节,要怎么摆果盘,怎么上供,要是游人停下来看怎么办?

  那谁不笑,详详细细地解答关于他干爹的若干问题。

  吃完饭,我们交换了手机号,但一直没联系。直到考试结束,我被家人领着去灵隐寺烧香,看到一排树的时候,不管不顾地笑起来,拍了照片给他发过去。我说,哪个是你干爹?

  他回我说,最上面殿的右边那棵。他说,既然来了,你可以替我去拜一拜。傻子才拜呢。

  我妈在底下烧香的时候,我跑上去,想看一下那棵树。就是一棵普普通通的树,我忍不住伸手摸了下树皮,完了又觉得不太好,就小声说抱歉,趁着没人,鞠了个躬,说那什么叔叔好。

  ——·2·——

  当然,那谁并不知道这个事。很长一段时间里,我们都维持着普通朋友的关系,见面永远是五个人以上,他漫不经心地讲话,我们负责“哈哈哈哈哈”。

  直到有次因台风停课,大家约了次日玩“狼人杀”。读书时有个定律,学校一停课,台风就不来了,没想到那次台风如约而至。我浑身湿透地到了约定场所,发现只有住附近的几个朋友到了。朋友看着我,笑得耐人寻味,她说,你真是风雨兼程啊。

  那谁后来很得意地说,他很早就知道我喜欢他。有次吃完饭我提前要走,人都坐进车里了,又将车窗摇下来,整个头都探出来,眼睛盯着他。车都开远了,我还把头伸在窗外,他在原地看得特别不忍。

  我也特别不忍。虽然我喜欢他这事是真的,但那次打车我会探脑袋出去,是因为车里的气味实在太重了,我只是想呼吸点新鲜空气。

  那谁顺势问我:“所以泼整杯奶茶在我身上,也是不小心的,对吧?”

  “不不不,您误会了。那真是故意的。”

  我们在奶茶店里点喝的,那谁急着要走,说要去看电影,同行男生取笑说一定是跟姑娘,他笑笑没反驳。也是天时地利人和,我那天点的那一杯奶茶,恰好是用杯盖虚掩着,一个没拿稳,稳稳当当地泼在了那谁身上。一滴没浪费。

  这个事至今都可以排进我人生最豁出去的瞬间前三。我站在原地,假装很可惜地道歉,那谁笑着举起双手,像是方便朋友帮他擦掉茶渍又像无奈地讲,我的错。

  那天我坐车回家,半路收到那谁的消息。他说:“你要是不高兴,我就不跟别人看电影了。”

  我18岁的时候也是装蒜的一把好手,我说有什么不高兴的,打翻奶茶真是不好意思,但真不是故意的。然后又乘胜追击地说:“要不我请你们俩看电影赔罪吧?”

  那谁发来一长串的省略号。

  我继续胡说八道:“要是我在不方便,我给你们俩买票也行。你们本来要看什么来着?”

  那谁打电话给我,用那种带一点无可奈何,又抖落着笑意的声音讲:“你够了。”

  ——·3·——

  其实仔细回想起来,相处的细节像是梦中吃糖,甜蜜又空茫,无法跟人形容是哪一种味道,又要去哪里再买。

  那时候,我胃口奇好,饮食习惯全然不似现在的坚壁清野。和他刚在一起的时候,我总想吃得矜持些,经常吃到三四分饱就停手了。直到有天我们俩约在川菜馆吃饭,那谁迟到了,我就边吃边等,要了三四份猪脑。那谁想给我一个惊喜,从背后走过来,但是显然我给他的惊喜更大——那个脑花真的很好吃,上面密密地铺着一层香菜和葱,加了一点点豆豉,还有一坨艳红的豆瓣酱。所以那谁就看到了平时自称“饮食清淡”的我吃脑花吃得酣畅淋漓,面前是四个空碟子。

  自那以后我说什么都没用了。我再说吃饱了的时候,那谁就一脸语重心长地看着我说,不要装。

  这话几乎百搭。在我无数次假惺惺地说“没有不高兴啊”的时候,那谁都会语重心长地跟我说,不要装。

  有阵子那谁到公司实习,我学着网上流传的图片,给他做过便当。折腾了四个小时,完了我试吃了一口,太难吃了。

  于是一口氣叫了三家外卖,把送来的糖醋小排、芦笋、荷包蛋依次夹进饭盒里。谁知那谁尝了一口,感叹说,真是熟悉的味道啊。

  ——·4·——

  那谁出国念书的时候,我没去送他。我不停地说路上太堵,其实就躲在家里,我害怕离别的场面,也怕自己哭。那时候我好年轻,不知道眼泪是一种武器。

  那谁回国那次,我记得清楚。航班延误了六个小时,我又到得早,几乎在机场待了十个小时。起先还在星巴克里坐着等,后来怕睡着了错过,就索性站到出口处;又觉得被他一出来看到哈欠连天的样子不好,就一杯接一杯地买咖啡喝,跟举着牌子一脸不耐烦的人群一起等着。

  我也记得,看到那谁出来的时候,尽管腿酸得几乎站不直,我还是跳了起来。两个累得不行的人,一起蹦蹦跳跳往外走的情形,现在想想,也觉得很动人。

  再后来,因为一场变故,我们从“暂时性分开”,变成彻彻底底活在两个大陆的人。

  我很想抓着头发问自己,当年为什么会蠢成这样?而对当年那个阴阳怪气说“那我给你们俩买电影票吧”的小姑娘,不知道为什么,我很想说你怎么这么做得出,又有点羡慕你这么做得出——

  是我曾经跟那谁好到要手拉手吃饭,硬生生把他训练成左撇子,我以后也会好好吃饭的。

  是我从来没有疑心过那谁,没有翻过他的手机,我以后也不想做一个疑神疑鬼的女人。

  是我在机场等过那谁十个小时,但从来没有说过一句“你看我为了你”,我以后也不说那种话。

  因为被认认真真地爱过,所以多少有一点儿优越感。

  我很少觉得我要对什么负责。但时隔那么多年,我看着那谁的时候,我还是想,我要好好的,才算对得起被眼前这个人爱过。

  ——·5·——

  这是我们很久以来的再次会面,我和那谁仍然坐在七八个人当中。在座的每个人都卖力地讲话,我在一片嘈杂中,几乎都有点看不真切那谁的脸。

  我心里七上八下的。我们好几年没见了,我好歹学会了画眉毛,我希望那谁觉得,我跟从前长得有点不一样了,但他要是真发现了,我也觉得怪不好意思的。

  终于我们还是隔着摆得乱七八糟的菜,和整一桌乱七八糟的人,对视了一下。我以为这场重逢就这么混过去了的时候,那谁问我说:“你眼睛上怎么了?”

  我第一反应是我的眼线画歪了吗?继而想起眼皮上前阵子被烫了一下,垂眼睛时会有一小片结了痂的红色。

  我突然觉得这是故事最好的收梢。

  那些蠢且可爱的感情,终于落地生根,变成了一种具体的亲切。

  就像我再把故事重新摊开来看的时候,我惊讶地发觉,那谁成了一个热情的投注,其实,我喜欢18岁的我更多,我喜欢她的做作和天真更多,我怀念她的有胆量和没出息更多。

  我曾以为是23岁的我在庇护18岁的我,现在发现不是的。18岁的我远比现在可爱,她不自作聪明,也不会事事留后手,她的遗憾比我少,相信的东西比我多。

  我很想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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