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生感悟

标题: 有种爱,像罂粟花一样美丽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tongzhuan365    时间: 2017-10-4 22:30
标题: 有种爱,像罂粟花一样美丽
  她未言先落泪。

  “看守所里那个苦,他哪里受得了啊?!”她伤心欲绝地拖着长长的哭腔。

  “儿子在家,油瓶倒了都不要他扶,他在看守所哪能干粗活?”她反问我。

  我耐心劝慰她,作为刑事法官,我知道作为母亲在儿子犯罪后所受的打击有多大。

  “我儿子很听话,从来不惹是生非,不过就是上上网,我们养得起的。”

  “我儿子蛮老实的,哪会做坏事,公安局真混账了,抓我儿子,都什么年代了,跟女孩子玩玩又有什么?”她絮絮叨叨,一口一个我儿子,一句一个她儿子的好。

  我难以相信,她受教育的程度并不低,爱儿子又是爱得那么深,但在对儿子的了解上,却又显得那么陌生。

  她儿子只有17岁,但却无中生有寻衅滋事多起,这次又因轮奸而身陷囹圄。

  从案件起诉到法院,她就一次次到法院来,说着相同的话,说儿子的千般好。

  我无言以对。有一次实在忍不住,苦笑着跟她说:“您儿子比三好生还好啊。”她竟连连点头:“是的,是的,我儿是个好儿啊。”

  我无法满足她的要求。每次来,她都问今天她的儿子能不能回去,尽管我们已经把轮奸这种严重刑事犯罪的法律规定讲了一遍又一遍。

  因未成年,虽依法被减轻处罚,但因罪行严重且有前科,她儿子还是获刑三年。宣判时,她在法庭上又哭又闹,诉说他儿子的好,诉说与女孩子玩玩被判刑的不合理。

  宣判结束后,我想,也许她儿子在监狱比在家里要好。因为,高尔基说过:“爱护自己的孩子,这是母鸡都会做的,但教育好孩子却是一门艺术。”

  还有位老人,他已经70岁了,但头脑非常清醒,讲起法律条文一套一套的。

  “我孙子不构成聚众斗殴犯罪,只不过是帮朋友的忙。他为人仗义,这很好的啊!”案件前脚到,他领着儿子后脚就到了法院,父子炸雷般话语一次次在办公室响起。

  “我孙子多可爱啊,我儿子动孙子个指头,我就要给儿子一拳。”

  “我孙子成绩好啊,我做了几十年老师,也没碰到过这么聪明的学生。”

  一位退休教师,一个白发苍苍的老者,捧着刑法为他的孙子东奔西走喊冤叫屈。

  他孙子刚满18岁,却是三起聚众斗殴案的主犯。每次斗殴少则七八人,多则几十人,且在聚众斗殴中用长刀砍断了他人的手指。

  但他就是始终不渝地坚信,他孙子无罪,他孙子的行为是仗义行为。即使上级法院维持了原判,他还在奔走。即使他孙子在终审宣判后都厌烦地骂父亲和爷爷老糊涂,他还是或单独或领着同样执著的儿子为孙子上访。

  人们也许以为这是特例。我也想,这是特例多好,但是,我常常遇到。

  原因只有一个啊,父亲母亲,爷爷奶奶,外公外婆……多少人爱着自己生命的延续。为了一个孩子,众人寝食难安,倾注所有牵挂。父母之爱,隔代亲情,殷殷切切,多么美丽的情感,长辈们常常会为此而露出神圣而又自豪的眼神。

  可是,倘若爱失去理智,变成貌似浓厚人情味的溺爱,这种爱,便像罂粟花一样,美丽,却有毒。






欢迎光临 人生感悟 (http://qbxg.cn/) Powered by Discuz! X3.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