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曾是最热血的傻子,也是最快乐的自己
昨天看见同事买了一排AD钙奶,看到她撕包装拿出吸管喝的时候,我想起了自己讀幼儿园的时候,会因为喝上一排AD钙奶就开心很久。现在年龄大了,开心的事越来越少,越来越怀念以前了。
10岁:数学天才
我刚读小学四年级。那是我这一辈子学习成绩最巅峰的时候,我在我们班排名第二十五。当时学完一个章节,数学课本后面有一个鸡兔同笼的附加题,“有若干只鸡和兔子,它们共有88个头,244只脚,鸡和兔各有多少只?”
老师讲到这里的时候说学习好的同学可以尝试一下,这个题不强求。当时我就感觉老师在暗示我:说你做,你赶紧做,你马上给我做。
那天我中午没去吃饭,晚上也没吃地忙着做题,后来算了一个星期,大概算了一整个A4纸50页的本子,这个题我做出来了!
算出来的那天,正上着语文课,语文老师在台上萎靡不振,我同桌在台下昏昏欲睡,我“嗷”了一声,把马上要睡着的同桌和老迈的语文老师吓了一跳。
那天语文老师把我拎到讲台上,拿着小竹竿敲我的手,他边打我边笑。
他们都以为我傻了,被人打还笑,我说他们白天不懂夜的黑,他们根本就不懂数学带给我的喜悦。
14岁:校花杀手
我初二那年,手机还不普及。
我特别喜欢我们学校的校花。有天放学的时候和哥们儿一起走,正好遇见校花在门口等车。
当时我哥们儿跟我打赌说我一定不敢要她的联系方式。我当时就怒了,不敢?我能不敢?我怎么会不敢?
2分钟后,我往校花方向走的时候,因为过度紧张,肌肉僵硬,走起路来就顺拐了……
走到校花后面还没想好怎么搭讪,我哥们儿就喊了一句:刘梦琪,你后面的同学想要你的联系方式。校花转过身来看着我,我的脸一瞬间就红了。
“呃……你可以给我吗?”说完这句话我大脑一片空白,立刻低下头,怕听见她的拒绝。
空气忽然安静大概20秒后,她很温柔地说了一串数字。
我抬起头来问她:能不能再说一遍?我刚才太激动没记住。
校花一下就笑了,她说我真可爱,紧接着就拿着她兔耳朵的签字笔在我手上写了她的QQ号码。
很想快点加上她的QQ,那天我骑自行车连闯4个红灯。往常10分钟回家的路程,只用了3分钟。回到家,打开电脑,曾经引以为傲的40秒的开机时间,当时就像是10000万年那么漫长。
开了机,联网,找到桌面上的那个企鹅狂点,登上QQ后,一伸手才发现她写在我手里的QQ号已经有一位看不清,我打开添加好友的界面把中间缺的那个数字的1-9全搜了一遍。
最后看到了一个兔子耳朵头像,我想到了她的那只签字笔,直觉告诉我是她。我点了添加,心里很忐忑,过了10分钟以后电脑传来声音,右下角有一个白色的小喇叭,她加我了。
我问她,是刘梦琪吗?
过了一分钟。她说,是。
我开心地在屋里跳了起来,然后就再也不敢多说一句话。
第二天去厕所的时候我哥们儿问我和校花怎么样了,我不知怎么随口说了一句,她爱我爱得深沉。
16岁:iPhone土豪
那年我高一,苹果4横空出世,它是土豪最好的证明。谁拥有了苹果4,谁就是班里最有钱的人。
为了这个土豪的象征,我求了我妈近两个月,最后以期末班级排名进步40名、一个月不玩游戏为代价争取来了这个手机。
买来手机那天,我把手机盒放在客厅的桌子上,我蹲在地上,一点点撕掉手机盒上的塑料包装。
我拿出了手机,笑容充满了我的手机屏幕。
装上卡,开机以后第一件事就是下载了QQ,赶紧发了一个空间动态:iPhone4也没有你们说的那样好啊?
当时没事就跟朋友聊天,让他们看看我是iPhone在线,甚至从那之后就再也不用电脑登QQ了,因为电脑登了以后,就不显示iPhone在线了。
那段被iPhone覆盖的岁月,至今我也难以忘怀。
18岁:人在塔在
那年我高三,英雄联盟火爆国内,我们班和另外一个班打英雄联盟,当时约定输的班级,就在学校贴吧里开个帖子说自己班打英雄联盟的都是傻子。
那天我们打比赛的前期,大家发育得都差不多,人头和推的塔基本差不多。到了20分钟的时候比分还在胶着状态。25分的时候我们这边的ADC去带线,被对面的刺客和打野盯上了,我赶紧过去拖住了他们,ADC跑了,我也死了。
对面一看我们这边死了一个,立刻就开团,5打4,直接团灭我们队。
他们带着兵线推到了高地,他们带着千军万马,我一人在塔下。
我把鞋和所有的攻击装备全卖了,买了五个狂徒和一个反甲。我自己站在塔前,我7000的血槽,11。0的回血速度,还是架不住他们五个人的轮番轰炸,快死的时候我在所有人的聊天框里大喊:人在塔在。
等我死的时候,队友四个都在水晶旁边复活,漫天的技能飞向了对面团灭了他们,
“Aced团灭”浑厚的女声快要跳出了耳机,大家一股气推到了水晶。
那天晚上,我们几个人去学校西门外的烧烤摊庆功,像个傻子一样站起来大喊:为了二一班荣誉!我将带头冲锋!愿意为您效劳!德玛西亚万岁!国王万岁!邪恶祸殃!人在塔在!别怕,我来啦!
我可以成为一个热血的傻子,没头没尾地燃烧自己!那时候真的开心!
20岁:年少有为
刚上大学的时候,我豪情万丈,想当一个像推特创始人伊万·威廉姆斯的传媒人。
大二那年,和几个朋友一起办了一家传媒公司,刚开始的时候拿着自己好不容易赚的2万块往里砸,做了三个月,团队前后花了差不多20万元终于出来规模了!覆盖了全国70多个大学,微信公众号粉丝大概有80多万。
紧接着接了一些广告,公司开始慢慢有盈利。我们从居民楼搬到了济南最繁华的CBD世贸广场。
等到公司开始到了一定规模CEO就开始跟大家签股权合同了,到我的时候,我说大家都这么熟,不用这些形式上的东西吧。后来我们拿了一家互联网金融企业给的500万元天使投资。签完投资意向合同的那天,我傻眼了。本来应该给我10%的股份变成了3%。
我去质问CEO,他的意思就是我没有任何合同或者协议可以证明我的股份是10%,那时候我从来没想到信任可以这么廉价。
我一气之下回到自己的办公室,坐在座位上,我想起来之前COO在办公室里说我太单纯,说社会不会像我想的那样简单。从那之后,我开始和COO站成一队,当时想拿回属于我自己的那一部分。后来我跟着COO不仅拿了属于自己的一部分,还多了一些。
那时候我开始被欲望支配,变成自己最讨厌的那种人。
21岁:失敗北漂
如今,原本的公司因为派系斗争近乎倒闭,我一个人来了北京,开始了北漂。
看到自己感觉很好的电影,听到自己很喜欢的歌曲,写出一篇很满意的文章,吃到一次超出预期的外卖,也都会开心,但这种开心只是转瞬即逝,再也不像以前一样了。
那段时间我一直在想,是不是我这一辈子就是要划一艘小船,在一片叫不开心的大海里寻找一座叫开心的岛屿。
随着时间的推进,开心这种情绪的沸点变得越来越高。
再也不会因为喝上一排AD钙奶就开心整个下午了。
再也不会因为做出一道题激动到拍桌子和同桌炫耀了。
再也不会因为喜欢的女孩回一条消息就会手舞足蹈了。
再也不会因为用个iPhone手机就到处找人聊天让人知道自己有iPhone了。
再也不会因为赢了一把游戏就笑得像傻子一样,然后就没头没脑地燃烧自己了。
有人说,这样就是成长啊,说明你成熟了,你长大了,你可以做大事了。
后来我看到了一段话:
我慢慢明白了为什么我不快乐,因为我总是期待一个结果,看一本书期待它让我变得深刻,游泳期待它让我一斤斤瘦下来,发一条短信期待它被回复。对别人好期待被回待也好,写一个故事说一个心情期待被关注被安慰,参加一个活动期待换来充实丰富的经历。
可小时候也是同一个我,但那时候我会用一个下午的时间看蚂蚁搬家,等石头开花……小时候不期待结果,小时候哭笑都不打折,所以那时的我也是最快乐的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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