咱们小人物要多多说话
“狠狗不叫,叫狗不狠”,这条“狗之定律”对人类而言也完全适用。可叵少年时期就曾经一再斟酌,到底我这辈子是该做“光咬不叫的狠狗”,还是“光叫不咬的虚张声势的狗”呢?这件事既是大事,宜乎仔细观察,慢慢决定。
可叵到大公司里去看,小职员毕恭毕敬:“报告董事长,关于上一次货柜的事件,为了避免以后发生同样的问题,我们业务组已经研究了一个方案……”董事长用鼻子回答一声:“嗯。”
可叵又到某某家庭去看,只见李大毛正委委屈屈地陈情:“橡皮和铅笔都涨价了,玻璃弹珠也涨了,王小华和张阿花的零用钱也加了,全班就剩我的零用钱最少了,妈妈说,如果你同意,她下个礼拜就把我的五块钱改成十块钱……”做爸爸的从烟圈和报纸之间丢下一句:“唔。”
可叵于是恍然大悟,原来做大人物的人只需会说“唔”或“嗯”就够了。看来“大人物”这种行业是蛮容易做的。
尤其奇怪的是,除了说话,在文字方面,大人物也倾向低能。小人物洋洋洒洒地写了上万字的陈情书,大人物只需回一个“可”或“不可”(大人物如果学问大些,知道“不可”可以简写为“叵”,那就更省事了),而“可”与“不可”,都是小学一年级就会写的字,我有点怀疑大人物是因为功课不好才去当大人物的。
除此之外,可叵也效法伏羲,去观察鸟兽之道,才发现道理竟也相同。原来老鹰是不爱说话的,说话的是些叽叽喳喳的小八哥。而狮子呢,只会“呜”的一声,吼完了事,猫咪却咪咪喵喵地唠叨个没完。
两相比较之下,当然是做大人物为好,既简单,又利落,不会说话不会写字都不妨事。可是,说来悲哀,所谓万事不由人,正在可叵决定做大人物的时候,才猛然在镜子里看到自己额头上早经上帝打好了“小人物”的“正字标记”。
好在可叵当年研究此事之际,对于小人物的生存之道早已了然于胸,驾轻就熟,做得有模有样。
而咱们小人物的第一要件,就是要不停地说话。大象不说话,谁都会看见它在那里,但秋虫呢,当然就应该“唧唧复唧唧”啦,否则谁知道世界上有一个你呢?
有人颇不能想通可叵为什么以“中学生的三分头”为己任,唉,答案很简单,如果可叵是大人物,能“点一头而全天下之发”,你想我还会叽叽咕咕地说个没完没了吗?
说吧,说吧,凡我小人物,大家务要多做发声运动,以免牙齿生苔,既可增进自我身心健康,又可帮助大人物,免得他们连“嗯”和“唔”怎样说,或“可”和“不可”怎么写都忘了。
小人物啊,勉哉斯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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