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ongzhuan365 发表于 2017-10-23 11:27:17

骗子遇贼

  根据英国著名作家格雷厄姆·格林(1904-1991)的同名短篇小说改编。格林一生获得21次诺贝尔文学奖提名,被誉为“20世纪最伟大的作家”。他的作品故事性强,又能让人产生严肃的思考,在全世界都有着深远影响。

  这是战时的英国,一片萧条中又处处透着狂躁。范尼克先生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头,住在牛津一幢公寓楼的顶层,他一直自豪于自己的文学学士身份,而现在,范尼克先生正在筹划一项令人激动的“事业”,一所挂名牛津大学的学院!听上去是挺唬人的吧?

  为此,他特地邀请来了外甥女伊丽莎白,向她介绍了“学院”的情况:“这可不是骗局,伊丽莎白,广告上的每个字都是我根据《诉讼法大全》斟酌过的。你来当总务主任,怎么样?我一个人身兼总务主任和学院院长,累得胃病都犯了。”

  面对伊丽莎白怀疑的表情,范尼克得意地补充说:“谁都可以在全国各地办学,我可没说这是牛津大学的一部分。”

  “那教授呢?”伊丽莎白问道。

  “楼下药房的药剂师可以当科学导师,我教授历史和古典文学。至于你,亲爱的,我想你可以教经济学试试?”

  “我对经济学一窍不通。”

  范尼克说服她教学和考试都非常简单,可以利用这里一个极好的公共图书馆。说着,他激动起来:“有了收获我才让你来的,这里有一封德莱佛爵士写来的信,他打算送他儿子进我们学院。一年至少收入六百,归我们三个人分。”

  “可他怎么能来这儿上学呢?”

  “他不是亲自来,别忘了我们可以函授,亲爱的,他在为祖国服役呢。德莱佛家族好几代都袭军职,我查过他们的家世。”

  可让范尼克先生万万没想到的是,“德莱佛爵士”实际是个老奸巨猾的惯偷,名叫洛德,德莱佛是他的姓。收到这封从牛津的一所学院寄来的信函,德莱佛无比庆幸自己名字的巧合(英文中“洛德”也有“爵士”之意)。接着他又得意地想,这其实也不过分,在初次进监狱之前,他曾在不少大人物家里当过男佣,还当过管家,甚至可以说,他那顺手牵羊的本事也是跟某一个爵士学来的。

  牛津的这所学院已经接受了他的儿子,院长在信中写道:“我很荣幸,将亲自督导您公子之学业。当今之世,迎接您这样伟大军人家族之成员于本校,实在与有荣焉。”

  德莱佛把这封信反复读了好几遍,得意极了。其实,他的儿子还被关在少年感化院里,六个月之后才能出来呢,他打算把牛津文凭作为欢迎儿子的礼物。

  不过还有两个问题:牛津好像有个老规矩,一切费用都得先交;此外还有考试这一关,儿子没法亲自参加。

  费用一项他十分有把握,只要略施小计就可解决:一个贵族在哪里都可以记账,等文凭一拿到手,如果再有任何纠葛,干脆叫他们去上诉,让他们活见鬼去,一个牛津的学院可不会乐于承认上了一个惯贼的当。至于考试,他皱了一下眉,接着又露出了狡猾的微笑:仔细想想,一座监狱其实有点像大学呢,里面人才济济,什么医生、财政学家、牧师都应有尽有。他待的监狱里全是短期徒刑犯,没有一个判处三年以上,他知道去哪里找到那些人,只要请他们喝上几杯,让他们代答几份试卷,保管万无一失。

  转眼间,学院的课程已到了第三学期,还真有好些人申请入学并寄钱过来。当然也不是一帆风顺,大学当局来找过麻烦,当然了,他们可抓不到任何把柄。眼下让范尼克先生心烦的,是这个德莱佛爵士写信说要来看看他儿子的学院。

  “我早就料到你早晚会出问题的。”伊丽莎白说,“不过仔细想一想,事情也很简单。我去车站接他,把他送到某个学院,而你在那里等他,装作刚从院长室出来的样子。”

  “可是他会认出那是某某学院吧?”

  “才不会,谁要是对牛津有半点认识,就不可能傻到把儿子送到我们搞出的学院来。你呢,自然很忙,陪他到大厅、礼拜堂、图书馆去走一趟,再把他领回院长室门口交给我。我陪他去吃午饭,送他上火车,再简单不过了。”

  范尼克先生沉吟着说:“有时候,我觉得你这姑娘真是厉害极了。”

  事情进展得非常顺利,伊丽莎白见到了德莱佛爵士。凭直觉,她觉得这老头身上有某种让她怀疑的东西。德莱佛对伊丽莎白的一切计划都毫无异议,顺从地跟着她走。见到范尼克之后,他们两人单独走在一起,德莱佛没话找话地说:“一个迷人的姑娘,您外甥女。”原本无心的一句话说出口,竟让两个老狐狸的内心不谋而合了。

  范尼克将伊丽莎白赞扬了一番,说她将来准是个贤妻良母,德莱佛表示赞同,推心置腹地说:“您瞧,我们的两个年轻人应该见见面才是。”范尼克心领神会地答:“我同意。”

  德莱佛还想让儿子来牛津接受文凭,范尼克好歹说服了他,说届时会代表学校去伦敦授予文凭。

  在这以后,范尼克先生对于学院似乎懈怠很多,但总是谈起德莱佛爵士和他的儿子弗雷德里克,他称这个学生为“那亲爱的孩子”,并在古典文学这一门给了他100分。

  终于,范尼克先生“那亲爱的孩子”结业了。范尼克精心准备了印得很讲究的文凭证书,带着伊丽莎白动身去了伦敦。

  德莱佛和儿子在火车站等着他们,四个人见面后,德莱佛领他们来到酒店的一个房间,称自己的住宅被炸掉了,又补充说那是一枚定时炸弹,因为最近都没有空袭。

  当范尼克装模作样地举行着文凭授予仪式,伊丽莎白不安地想,难道世上真有两个这样的傻瓜吗?接着她不由自主冒出这样的想法:难道这样的傻瓜有四个?

  文凭授予完毕,范尼克和德莱佛煞费苦心地打发两个年轻人单独出去散心。

  弗雷德里克长得挺英俊,伊丽莎白喜欢他脸上的疤痕和桀骜不驯的表情,可是他的头发实在剪得太短,完全不像个军人。他身上的衣服也和他父亲一样,像是新做的,难道他回来休假没有衣服可穿?

  两人走进海德公园的大门,伊丽莎白直截了当地说:“老实说吧,你父亲不是什么德莱佛爵士。”

  弗雷德里克一愣,小声地辩护道:“哦,他是的。”

  “就像我舅父不是什么学院院长一样。”伊丽莎白说。

  “什么?”听到这句话,弗雷德里克“扑哧”笑了出来,接着他说,“我刚从感化院出来,你呢?”

  “哦,我还没坐过牢呢。”

  “他们想撮合的婚事看来要告吹了,我倒有些遗憾。”

  伊丽莎白挑了挑眉毛说:“我自己还可以做主呢。”

  于是两个年轻人坐在公园的长椅上仔细谈了起来。“他有几百镑的积蓄,”弗雷德里克说,“如果能和院长的外甥女攀亲,他会把这笔钱拿出来作为分给我的财产。”

  伊丽莎白说:“我想我舅父至少有五百镑,为了德莱佛爵士的儿子,他也会把这笔钱全都拿出来。我可以接管学院的生意,有了资金,准能生意兴隆。”

  后来他们一起回去,伊丽莎白刚进门就宣布:“弗雷德里克跟我打算结婚啦。”

  她在心里为两个老傻瓜难过,因为他们不约而同地容光焕发,惊叹一切进展得這样顺利,又谨慎地彼此使了个眼色。

  那天晚上,两个老头通宵盘算着怎样分财产,而两个年轻人却愉快地想,世界总归还是属于年轻人的。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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